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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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江学院公开招聘临床技能实验中心实验员公告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5年05月21日 15:52浏览次数:

  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临床技能实验中心正在全面建设,实验教学准备工作和实验室设备管理任务大幅增加,实验室急需增加工作人员,经学校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员,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指导思想和原则

 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,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。

  二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
  临床医学课程专职实验员2名。

  三、招聘条件

  (一)基本条件

  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思想素质好,热爱教育事业,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,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;

  2.身体健康;

  3.年龄在28周岁以内(198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
  (二)资格条件

  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,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
  四、报名方式与时间

 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。

  报名所需材料:《九江学院公开招聘实验员报名表》,本人居民身份证,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
  报名地点:九江学院组织人事部人事科

  报名时间: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9日(双休日除外)

  联系人:朱老师    杜老师

  联系电话:0792-8311002

  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

  五、资格审查

 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凡发现与本公告招聘条件不符或资历证明等材料弄虚作假的,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,造成损失由个人承担。

  六、考试形式

 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。

  (一)笔试: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,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通用知识。总分为100分。

  (二)面试: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:3的比例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。

 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。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。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
  面试总分100分。考生面试完后,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。

  (三)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: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%,面试成绩占50%合并计算。根据考试总成绩,按招聘岗位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确定入围人员,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。

  (四)考试的组织实施:本次招聘由学校组织人事部和临床医学院/附属医院负责组织实施。

  (五)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七、体检

  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。体检参照人事部、卫生部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[2005]1号)执行。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,对体检有异议的,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;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;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

  八、公示、聘用

  考试、体检结束后,根据考试、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将拟聘用人员在九江学院网公示五个工作日,公示期内无异议的,由学校组织人事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

  九、相关待遇

  1.试用期3个月,待遇按学校同类人员享受;

  2.试用期满,考核合格后,签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,待遇按学校同类人员享受。

 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组织人事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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